中国政法大学民意研究实验室安全手册

作者:实验教学中心 | 时间:2018-01-01 05:26

中国政法大学民意研究实验室安全手册

  一、总 则

  1.《实验室安全手册》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院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研究;

  3.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院、系和实验室与设备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5.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手册》,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实验室用电安全

  (一)危害

  1. 被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2. 短路有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 电弧或电火花会点燃易燃物品或者引爆具有爆炸性的材料。

  4. 冒失地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很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身体受伤。

  5. 电器过载会令机器损坏、断路或燃烧。

  (二)预防

  1. 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电器用具。

  2. 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一旦发现损毁要立即更换。

  3. 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和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用具前要将电源切断。

  4. 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

  5. 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

  6. 不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过多的电器。

  7. 不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

  8. 实验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三)用电安全规定

  1. 加强安全用电意识,禁止私自拉引电线,如有用电问题须联系物业电工。

  2. 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3.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负荷过多,引起电器火灾。

  4. 根据实际情况,实验室的电器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私自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5. 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因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防火安全规定

  6.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7. 实验室严禁使用玻璃酒精灯,禁止使用明火电炉,禁止使用热得快,禁止使用电取暖装置。在使用蜡烛、酒精灯等明火时,要有人值守。

  8. 实验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实验室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存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灭火器须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年检。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一)危害

  错误操作可能损坏设备,造成人身伤害。缺乏保护装置的设备容易引起伤害事故。错误连接电源,可能引发触电、失火。

  (二)预防

  1. 只有经过培训和允许,才可以使用仪器设备做指定的用途。

  2. 一定清楚仪器每个按钮的位置及用途,以便在紧急的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

  3. 遵守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贪图省时省力而走捷径。

  4. 要确保设备的安全装置正常有效时方可正常运作,如果对仪器的某活动部分的安全性有怀疑,应立即停机检查。

  5. 当仪器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杂音或其他的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关机并通知仪器主管人。

  6. 在清洁、维修仪器时,应先断电并确保无人能开启仪器。

  7. 由于误操作仪器而发生事故,须及时向教师以及实验室报告。

  (三)仪器设备安全规定

  1. 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运行要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并定期维护。

  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操作管理,配有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

  3. 大型仪器使用者应熟知仪器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明确仪器应用范围和测试对样品的要求,并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4. 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借用,如确需借出应有实验室负责人审批、登记并按时归还。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民意研究实验室

民意研究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组织架构

  1.民意研究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率属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受学院专门成立的实验室领导小组管辖,设主任一名,对实验室日常运营有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统筹实验室各项工作,联系对外交流合作,监督实验室运行情况。

  2.实验室下设实验室办公室、学术委员会等部门。

  3.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日常事务处理、校内校外联络工作、实验室物资管理、完成学术委员会安排任务等工作;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从事学术研究的机构,负责规划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生产理论成果。

  二、办公场所管理

  4.实验室办公场所有明法416办公室和明法207机房。

  5.办公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非实验室成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6.办公场所内禁止吸烟、喝酒等不良作风。

  7.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用电规定,离开时关闭电源和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

  8.办公场所钥匙分别由专人或机构负责管理,钥匙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登记,登记情况每月予以核查。

  9.学校教学单位使用机房,符合教务处课程管理规定的,由实验室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人员管理

  (一)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

  10.进入机房的一切人员都应当遵守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

  11.严格控制进入机房的人数,不允许无关人员逗留。

  12.进入机房的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打逗,不得吃零食,禁止吸烟。

  13.带入机房的软盘一定要向管理人员申报,并经过病毒检疫及消毒方能使用。

  14.不允许使用与工作、实验、学习无关的软件。

  15.带出机房的软盘也要向机房管理人员申报,通过保密系统的检查后方能带出。

  16.除申请使用或指定的设施外,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其它设施。

  17.不得随意复制机房软件,机房内禁止玩游戏。

  18.外来人员应爱护机房设施,违反使用规定或有意造成设施损坏者,视情节和程度赔偿、处罚。

  19.外来学者进入本实验室办公场所,需经过学术委员会同意。

  (二)实验室成员管理规定:

  20.实验室成员应树立为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1.对实验室的各种设施要定期及随时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2.对外来人员应严格按管理规定要求,以维护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

  23.机房在保证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积极投入开发,不断扩大实验室资源的应用领域。

  24.保持机房的卫生,定期进行扫除,机房禁止吸烟。

  25.严厉禁止安装使用反动、黄色、淫秽的图片、影片及游戏。

  (三)学生管理规定

  26.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有关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吵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东西,一切动作均应谨慎、稳重。

  27.使用机房内设施要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明原因,如属违章,追查责任,并立即上报。

  28.使用机房要严格履行手续,钥匙专人专门管理。

  29.保护好机器设施,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切实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30.机器每次用完后,要进行检查,并要立即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31.机房的机器不经机房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拿出机房。

  四、设施管理

  (一)硬件设施

  32.设施到货后,指定专人开箱验收并尽快调试。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包修或退货。

  33.接收设施后,若是固定资产,则应在一个月内建立固资卡片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

  34.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设施的人员均通过有关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准使用。

  35.设施管理制度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管理。

  36.使用设施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按流程关闭。

  37.设施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38.精密、贵重、大型设施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

  39.实验室设施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多媒体设施,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40.仪器的外借应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及时登记,登记情况每月予以核实。

  41.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登记手续。

  42.设施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否使用或次数多少均应进行周检。

  43.设施报废时,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报废建议,填写固资拆除后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

  (二)软件设施

  44.设施购买应经过实验室主任同意,逐级上报,办理购买手续。

  45.设施购买后,指定专人验收软件设施是否为正版。

  46.设施使用者需经过厂商人员有关培训。

  47.设施使用需征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8.实验室硬件设施内不得安装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软件设施。

  49.设施需要更新和维护时,应联系厂商派遣工作人员予以更新和维护。

  五、人员培训

  50.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成员培训学习活动。

  51.有计划地组织实验室全体成员进行硬件及软件设施配穴学习,由设备提供厂商派遣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2.硬件及软件培训学习课程材料应有视频及文字记录。

  53.为学科带头人创造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机会,有计划的安排青年研究员承担重要实验、科研等任务,不断提高研究室成员整体科研素质。

  54.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送实验室成员与合作机构交流学习。

  55.对实验室成员实行定向、定期制度培训与安全培训培养。

  56.实验室主任应经常组织成员进行学术性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实验室成员进行学科新理念、新方法研究,提高人员理论水平和科研素养。

  57.新参加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指派一名成员对其进行基本设备使用培训,与制度培训、安全培训。

  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58.文件资料的管理由实验室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59.所需管理文件包括:实验室人员信息、资产登记表、钥匙管理表、培训材料、教学材料、科研成果及科研活动过程产生的文件材料。

  60.实验室成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对外交流会议等所得资料,或以实验室名义向有关单位索取的,以及公款购买的各种资料均应交实验室统一管理。

  61.所有文件资料均应盖章编号,登记立卷。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

  62.如需要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

  63.借阅人不得涂改、复印、散发资料,更不得遗失、拆卸、调换、转借及污损资料。

  64.实验室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主任批准才能销毁。

  65.实验室资料原则上需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七、立项管理

  66.实验室立项科研经费由实验室依程序向学院提出拨款申请,经专人转拨至实验室专门账户。

  67.实验室的立项管理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计划实施、验收、调整等。

  68.实验室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一定面的研究实验手段;依托单位应承担实验室部分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总体布

  八、交流与合作

  69.为提升实验室研究水平与学术影响力,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合作、科研合作和商业合作。

  70.充分发挥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领域的优势,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学校内部相关学科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校内的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合作团队,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

  71.为保证实验室在国内的先进性,加强与国内有关研究院所和实验室的合作研究和交流,包括合作研究、成果、资料与资源共享等。

  72.实验室欢迎国内学者自带课题入室研究。

  73.实验室应积极联络政府机关开展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促进我国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74.实验室接受相关企业组织与实验室共同开展研究合作。

  75.实验室广泛吸收学者来本实验室进行交流学习,同时致力于培养相关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

  76.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的机制,开放课题分成定向公布及自由申请两类,第一类为实验室当前的攻关方向,在开放课题指南中明确规定,第二类为自由申请课题,主要鼓励研究人员在与实验室研究内容相关方向自由探索、创新。

  77.除开放课题外,实验室还积极探索实验平台的对外开放,利用设施优势吸引国内相关领域的优秀学者自带课题到实验室,以实验室资助仪器使用费的方式,进行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思想和研究项目的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意研究实验室

2017年 10月

 

中国政法大学民意研究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政法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民意研究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

  第三条 火灾应急预案

  1.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火灾发生的原因,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的发生。

  2.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恰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带电电器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后,退后观察火患是否重燃。

  3.划分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关闭火灾区域附近的所有门窗,控制并限制烟雾和火势的蔓延。

  4.如果火势没有任何变小的迹象,立即离开该地区,并打电话报警寻求帮助。

  5.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方,所以撤离时尽可能贴近地面撤离。通过鼻子浅呼吸,同时利用湿毛巾或衣服等织物叠成多层捂住口鼻过滤烟雾。

  6.如果暂时无法撤离,应立即转移到安全且方便救援的位置,并尽可能发出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注意。

  第四条 仪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1.遇到设备不正常运行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再按照设备使用或维修说明进行事故原因排查。检修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自己无法检修的要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老师进行维修。

  2.遇到设备突然冒烟,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开启强制通风或开窗。

  3.遇到设备突然出现火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尽量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无法处理的火情要立即撤出实验室并通知实验室安全员和相应负责教师,同时告知临近实验室人员进行撤离。必要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五条 水灾应急预案

  1.进入雨季前,对所有防水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防水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在发生水灾时,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加固和适当防护状态,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3.在发生水灾时,应加强巡视,隔离安全地带,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仪器设备被雨水浸泡后,电线容易产生短路,很容易造成漏电。所有设备必须联系厂家和相关维修部门检测,检测合格才能使用。

  5.设备及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 4 米以内,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 8 米以内范围。凡是进入上述范围内的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电气设备外壳及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六条 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实验室负责人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上交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七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八条 应急联系电话

  保卫处:010-58909110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第九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民意研究实验室负责施行和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民意研究实验室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