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暑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修读事宜的通知

作者:实验教学中心 | 时间:2016-07-06 06:10

全校本科生:

  2016-2017学年暑假期间实验教学中心开设6门实验课程。上课地点为海淀区清河永泰庄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现将相关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序号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序 主讲人 主讲单位 主讲人职称 学分 课时 课容量
1 通识选修课 法医DNA检验--个体识别与亲子鉴定 527020072 01 袁丽 证据科学研究院 副教授 2 36 6
2 通识选修课 法医DNA检验--个体识别与亲子鉴定 527020072 02 石美森 证据科学研究院 教授 2 36 6
3 通识选修课 文件检验实验课(实验课) 527020052 01 刘建伟 连园园 证据科学研究院 副教授 讲师 2 36 5
4 通识选修课 毒品与微量物证(实验课) 527020032 01 王元凤 郝红霞 证据科学研究院 副教授 2 36 10
5 通识选修课 法医学死亡调查(实验课) 527020042 01 于天水 证据科学研究院 讲师 2 36 8
6 通识选修课 司法摄影实验课 527020082 01 刘斌 证据科学研究院 副教授 1 18 10
7 通识选修课 声像资料类鉴定实验课 527020061 01 曹洪林 证据科学研究院 讲师 1 18 10

  二、课程内容

  部分课程简介见附件。在证据科学研究院上课的同学,可在上课间隙参观法庭科学博物馆,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证据院老师安排参观、观摩其他实验项目。有关实验教学相关信息可查阅实验教学中心网站(syjxzx.cupl.edu.cn)或关注实验教学中心微信公众号(fdsyjxzx)。

  三、选课事宜

  (一)选课时间及相关说明

  2016年7月6日9:00——7月11日9:00选课。如果确定修读,须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综合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此次选课采取志愿式,每个学生无论先选后选,选中的机会均等。选课结束后,由系统完成自动抽签。选课名单以抽签结果为准,一旦确定,不予退课。

  (二)选课结果查询方法

  1. 暑期轮次的“虚拟第三学期”课程选课结果查看方法为:学生登录我校综合教务系统,在“综合查询-本学期成绩查询”中查看是否有课序号为02的网络课成绩记录(此时成绩为空),有则选中课程,没有则未选中课程。

  2. 选课结束后,选课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请同学们注意查看选课结果,一旦选中不得退课。

  四、相关要求

  学校为选修证据科学研究院6门实验课程的同学安排教学班车。具体纪律要求为:所有上课同学均须乘坐班车往返,上班车即签到,不上车视为缺勤;课程中间不得擅自离课;须严格遵守学校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的其他各项规定。

  欢迎同学们积极选修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教学中心,联系电话:58909626,张老师。

  附件:1.527020032《毒品与微量物证》课程简介

     2.527020052《文件检验实验课》课程简介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