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实验教学中心 | 时间:2017-09-05 06:15

京教函〔2017〕367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2017年继续进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202.4.130.200:81/)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三、报送方式

  (一)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网上和函件相结合的方式。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相关材料报高等教育处,高职高专院校的相关材料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7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电话:64414504)。

  (三)各单位在网上报送数据的同时,打印基表二、三、七,综表一、二,并将封面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至市教委(一式1份,采用EMS邮寄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二)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各高校要认真填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以EXECL表格形式于9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教委,同步更新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中联系人信息。

  (四)市教委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曾婷 史建智

  联系电话:51994846

  电子邮箱:jw_gjc@bjedu.gov.cn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08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武晔

  联系电话:66074717

  电子邮箱:wuy@bjedu.gov.cn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