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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9〕35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9〕132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实验技术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依据
1.内容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晋职与晋级聘任。
2.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9〕35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9〕132号)(见附件)。
二、岗位等级
实验技术序列共设五至十二级岗位,具体为:
1.副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和七级;
2.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和十级;
3.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和十二级。
三、评审机构设置
由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负责初审、送审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公示评审结果。
四、聘任程序
1.10月15日-10月21日,申请者应提交实验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任申请表及一览表(纸质版)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主楼A401(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jxzx@cupl.edu.cn。
2.10月22日-11月6日,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进行送审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并向人事处报送聘任工作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穆新、韩坤
联系电话:58909626
教务处
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9〕35号)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9〕132号)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晋职聘任申请表(2019)
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晋职聘任一览表(2019)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晋级聘任申请表(2019)
附件6: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晋级聘任一览表(2019)
附件7: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初次聘任申请表(2019)
附件8: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技岗位初次聘任一览表(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