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实验室及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院实验室及有关部门按照《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3)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基表3-基表7中相关项目。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各实验室和相关部门可参照2013-2014学年学校基表进行填写,对于相关数据的变化请“突出显示为红色”(各表具体要求见附件2)。
各部门上报数据后,教务处将会同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填报全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录入数据库上报北京市教委。
2、各报表均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3、其中的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由设备所在实验室或管理单位填写。
4、各部门务必重视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5年9月21日,报送至昌平校区主楼A401实践教学科。
2、报送基表时请提供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文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jwcsjk@cupl.edu.cn。
未尽事项请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张鹏,电话58909626。
附件2:2013-2014年度基表3-基表7(参考).zip
教 务 处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