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作者:实验教学中心 | 时间:2016-02-25 01: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具有如下明显的特色:

  (一)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完整

  中心形成了以四大虚拟仿真实验室为主体,以我校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作为重要支撑,形成“网络虚拟攻防、侦查检验仿真、仿真教学系统、真实案例卷宗仿真”的多模块整合培养机制,“高层次、多品牌、多形式”的多层面实践性立体培养机制,“重质量目标、重规范标准、重质量监控”的多环节保障机制的实验教学体系。

  基于完善的实验教学体系,中心开设的实验项目中,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比例高,其中综合性实验占50%,设计性实验占35%、基础性实验占10%,创新性实验占5%。实验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和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研究相结合。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效果突出

  学校在所有课程强调虚拟仿真实验性和实践性的基础上,课程设计及实施递进,课程内容及教学实施交叉,课程经验集成综合。首先,学校打造出一个“理论课—仿真课—全真课——集成借鉴”的递进式课堂实践教学平台,最后汇集到综合平台,完成经验总结、协同创新的职能。其中,理论课包括实务技能课程(由一线法官、检察官主讲)和双师课程(由司法实务界人士主讲、专职教师理论补充”的“双教师制”)。仿真课包括模拟法庭课程和角色体验课程。全真课包括法律诊所课程和法律援助课程。集成借鉴综合平台是指形成集教学、实验、创新、竞赛为一体的集成借鉴综合平台。主要开展实验课程教学、本科生创新项目和指导以及开展学科竞赛等工作。

  其次,网络犯罪侦查实验教学搭建了学校和科研院所、司法机关的共同教学平台,共同培养既掌握一般侦查理论技能又具备网络犯罪侦查理论、实践和实验能力并重的“专通两用”的国家急需的特色人才。网络犯罪侦查实验教学中,参与学生与实验系统充分互动,体现了虚拟仿真实验的特色。

  全新的法学实验教学软件平台“法学实验教学系统”的运用充分展示了互动参与式体验教学。其实验过程虚拟仿真真实法律实施过程,低成本完成真实实验(如模拟法庭竞赛)所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法学实验教学系统”与学校已有的法学实验教学(如各级别模拟法庭竞赛)相互补充,充分体现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

  突出的仿真和虚拟的教学特点,大大培养和提高了学生提炼和总结法律事实能力、证据搜集与审查判断能力、法律推理和法律适用能力、法庭辩论能力与技巧。实验教学还突出地开拓了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国际竞争力。我校学生多次参加国家、地区和国际的模拟法庭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国际竞争力获得了国际知名大学和机构认可。

  (三)文理交叉、理工渗透、综合集成、“产、学、研”一体的教学模式

  与其他文科性院校相比,虚拟仿真中心集文理交叉、理工渗透、综合集成、“产、学、研”一体等特色为一身,跨越法学、工学、理学和新闻学等多个学科。中心成员不仅承担本科实验教学工作,注重将研究成果引入课堂教学,而且把实验室的先进仪器设备与丰富的网络侦查和网络攻防实战经验有机结合,使中心成为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中心与全国50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协同合作教学,充分显示了“产、学、研” 一体化的实验教学特色。合作开展的实践部门数量之多、合作内容之宽泛、合作深度之广,在全国院校尤其是法科院校极为罕见。

  此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特色:

  (一)创设国内首个以网络犯罪行为的全网络数据传输过程为对象的虚拟仿真实验平台

  全面性、动态性和直观性是中心下设网络犯罪攻防实验室的主要特点。该实验室有以下几个创新之处:

  第一,利用小型局域网络,辅以带有虚拟连接功能的交换机和各类仿真软件,实现对广域网中各类网络连接与数据交互过程的模拟。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完整而清晰的将实际广域网中分布于不同地理位置、从属于不同单位的各种网络终端、网络节点和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在一个局域网中全部呈现。这是目前为止对网络行为最为全面的虚拟仿真。

  第二,实验室配备了在操作系统、硬件模式、连接方式等各方面具备不同特性的网络终端设备,通过对网络连接模式的虚拟仿真,可以实现在局域网中再现各类网络犯罪行为,并可以在行为过程中实施观察网络各节点信息数据证据的变化特点。这也是目前为止首个立足于在动态中研究电子证据的虚拟仿真平台。

  第三,实验室配备了高性能服务器和工作站,可以对整个网络行为的动态过程进行实时的数据信息记录,并对这些记录进行各种深入的分析和处理,最终将整个行为过程中具有相关性和特征性的数据信息生成、存储与交互传输活动抽象为模型,更直观地揭示网络犯罪行为在数据信息证据方面的规律性。

  (二)创新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

  多年来,我校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以及自身专业特点,以培养法学创新性人才为目标,建设了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依托,以四大专业实验室为主体,以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支撑,形成“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多平台的联合培养机制和多模块整合培养机制,“高品位、高层次、多品牌、多形式”的多层面实践性立体培养机制,“重质量目标、重规范标准、重质量监控”的多环节保障机制的实验教学体系。

  (三)国内首创“法学同步实践教学”模式

  “法学同步实践教学”模式涵盖了知识与动手能力的同步、校内—校外(以及校内—海外)的同步、理论知识与实践前沿的即时同步以及实践教学与国情教育的同步。该模式突出了法学虚拟仿真实验和实践教学的特点,紧密结合当前法学教育教学的前沿需求,充分利用目前的信息化和虚拟化的时代优势,汇集国内多家司法部门和社会资源,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同步开展法学教育教学工作。